关于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浏览量:10655 时间:2024-11-18
全体同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广大学生树立身边的先进榜样,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本科建筑学、2021级本科、2022级、2023级在读学生。
二、奖励类型
1、先进班集体,以学院为单位,按各单位各年级班级总数的15%的比例评选;
2、优秀大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按各单位学生总人数的1%的比例评选;
3、学业进步奖,以学院为单位,按各单位学生总人数的1%的比例评选;
4、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班级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
5、优秀学生干部,以学院和各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按各单位任职一年以上的在编学生干部总人数20%的比例评选;
6、个人单项奖,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某一方面的突出成绩择优推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奖项:
(1)创新创业奖:在各类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
(2)科学研究奖:积极从事科研活动,发表科研论文,取得一定成果等(原则上为第一或者第二作者)。
(3)精神文明奖:例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热心帮助他人有突出事迹等。
三、评选要求
1、详细评选条件,请参阅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
2、名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宁缺毋滥的的原则,实际评选名额可少于比例数额。
3、个人奖励,不重复获得。
4、参选人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17日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四、时间和报送安排
1、2024年11月20日-22日 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周五)18时前向本班级或本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集体和个人奖项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书:个人奖项,手写申请书一份(约1500字);集体奖项(先进班级)的申请材料一份。(2)电子版审批表一份。(详见附件2:各项申请表)(3)相关成绩和荣誉的复印件;
2、2024年11月25日-12月2日 各二级学院评审和公示。
各学院由学生考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院内评比,评选过程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优秀大学生、先进班集体等相关项目应组织院内答辩会,院内评选结果至少公示3天。于2024年12月5日12时前将评选结果上报至学工部邮箱。
3、2024年12月6日-13日 校级复核审查。
学工部根据各项评优条件,对二级学院提交推荐的评优学生和班级,进行相关条件的复核。对于不符合评优条件的候选人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4、2024年12月16-18日 校级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获奖学生和班级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发邮件至xgb@tfswufe.edu.cn或至(绵阳校区济民楼113室)詹老师处反映。反映情况需本人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
5、2024年12月18日后发放奖状和奖金。
公示结束后,统一发放奖状或奖学金,请涉及奖学金发放的学生提前准备好个人户名的农业银行卡或者招商银行卡,以便奖金顺利到账。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评优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请申请人诚信为本,如实填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计入评奖评优黑名单。各二级学院学生考评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考评,校级复审出错率高的学院将降低或减少下一学年参评名额。
2、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奖项的,在原学院评选,占原学院名额,原学院辅导员要帮助协调转专业学生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附件: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各项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