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概述 岗位职责

根据工作实际,党委学生工作部下包含校团委、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易班工作站、征兵工作站等,设置的主要岗位有:学生工作部部长、副部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学生管理工作岗、学生教育工作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和指导老师等,其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职责

1.全面主持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学校的有关政策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向分管校领导反映学生工作。

4.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与学校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5.主持召开部门会议、学工系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6.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听取各二级学院的反映,调查研究、指导、监督和考核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和考核辅导员工作。

8. 负责部门参与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实施组织领导。

9.负责加强学校本(专)科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大学生奖、助、贷、减、补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学校的有关政策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2.负责落实分管校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负责分管校区学生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向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及分管校领导反映学生工作。

4. 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与学校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5.主持召开分管校区学工系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6.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听取相关二级学院的反映,调查研究、指导、监督和考核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

7.负责部门参与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实施组织领导。

8.协助部长加强学校本(专)科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大学生奖、助、贷、减、补工作。

9.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督促和总结。

2.负责全校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日常教育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 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学生校区搬迁、毕业生离校等思想教育和各阶段性教育工作。

4.负责学生、辅导员先进典型、全校学生工作典型经验的选树和宣传。

5.负责创新案例及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分析和研究。

6.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辅导员选聘、培养、管理、考核、表彰等工作;负责推进学生工作队伍的理论学习与课题研究工作。

7.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表彰;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的工作交流、经验推广、品牌打造。

8.负责全校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9.负责质量管理程序控制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管理工作岗职责

1.负责本部门行政事务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办公用品的购置等工作。

2.负责学生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网页的更新、维护、管理和建设;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做好辅导员基本信息管理、津贴发放、值班管理等工作。

4.负责教育厅新疆籍学生专项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信息统计、学生证的管理与发放、节假日学生离留校管理及返校管理等学生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违纪行为查处、解除处分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制定、实施、检查等。

8.负责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9.负责部门工作档案归档、信息报送、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生教育工作岗职责

1.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开设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安排、教学运行、考试和成绩管理。

2.负责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负责教育综合改革信息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理论研讨工作;组织教师科研。

5.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6.协助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责

1.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和教研中心的工作配合,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制度、程序和管理办法

2.负责开展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3.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的讲座和报告,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4.负责开展学生心理普查、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跟踪关注心理问题学生情况,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

6.负责完善心理咨询中心场地建设,添置和更新个体、团体辅导设备。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定期进行培训和督导,提高心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8.负责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的培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易班工作站职责

1.负责学校易班网站平台、规章制度等建设。

2.负责全校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德育工作,以“两微一端一网”为思想政治教育及德育的网络信息化平台,做好学生网上思想动态的监控和引导工作。

3.负责统筹推进易班建设和发展;制定易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易班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督促各二级学院易班建设工作进度。

4.建设易班工作队伍,完善工作机制,组织评优评奖和课题研究,推进易班与校内业务系统的对接,组织实施易班应用技术开发。

5.负责易班建设工作信息反馈,搜集整理全国易班建设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校内易班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易班建设经验,宣传学校易班建设的特色亮点。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征兵工作站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国防意识,促进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2.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征兵工作文件精神,正确掌握征兵政策。负责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宣传教育、咨询及协调工作。

3.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日常事务,全面了解掌握全校征兵工作情况,组织应征大学生预征对象预审、体检、复查等工作。

4.了解掌握高校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义务兵家属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等情况。

5.做好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数据统计和总结工作。

6.拟制有关宣传、政审、纪检等方面的工作指示、报告、简报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7.拟制征兵工作实施的全面情况,及时上报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8.负责征接双方的联络,协调新兵的征集与交接工作;及时整理档案、登记造册,协助入伍新兵办理入伍手续。

9.组织新兵入伍欢送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新兵及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入伍士兵慰问工作。

10.指导学校军事类学生社团。

11.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军事相关比赛。

12.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并不断完善学校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

3.统筹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4.统筹管理学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5.统筹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面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职责

1.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生资助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并不断完善学校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

3.负责统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收集、分类管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4.统一管理学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评审、推荐、报批及资金发放工作。

5.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申请和贷中、贷后管理等全面工作。

6.负责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及工资的审核、报批及发放工作。

7.负责贫困生绿色通道及缓缴学费手续相关工作。

8.负责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9.负责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四川农信社助学贷款系统的架构、日常维护等。

10.组织全校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11.组织全校进行励志成才、感恩社会教育,开展励志成才、感恩社会等育人活动。

12.与贫困学生生源地资助部门沟通学生受助情况。

13.接受上级部门领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资助工作开展、数据上报、工作汇报等。

14.负责对各二级学院进行资助工作年终考核。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各类资助项目的培训工作的开展。

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收集、分类管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3.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评定工作。

4.负责组织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申请和贷中、贷后管理等全面工作。

5.负责对应校区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及工资的审核、报批及发放工作。

6.负责对应校区贫困生绿色通道及缓缴学费手续相关工作。

7.负责对应校区贫困生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8.负责组织对应校区各二级学院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9.负责组织对应校区各二级学院进行励志成才、感恩社会教育,开展励志成才、感恩社会等育人活动。

10.接受部门领导要求,完成资助工作开展、数据上报、工作汇报等。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根据团委职责范围,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团委扩大会,传达上级指示,拟制校团委年度工作要点和活动计划,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与指示,经常主动地向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3.了解团员青年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掌握团员和学生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4.团结带领团委班子和各级团干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团的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5.抓好青年教职工团组织的建设,了解和分析青年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有计划、有重点开展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师德建设。

6.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团干部的考察、选拔、配备和奖惩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等工作。

7.负责全校团员奖惩工作,组织开展共青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各项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

8.加强与上级团组织及兄弟院校的联系,积极开展交流活动,扩大学校的影响,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9.负责组织指导青年团员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抓好共青团组织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

10.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团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及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校团委书记策划、指导、组织和实施团委工作,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团组织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意见。

2.协助团委书记检查、协调和督促团委各部门的工作,收集各部门工作材料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3.协助团委书记抓好团员干部的发展、教育、培养、推优等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培训、团内评优及其他日常工作。

4.协助团委书记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团员的常规及主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协助团委书记完善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团员档案的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团组织关系及团员材料的接收与转出工作。

6.积极协助团委书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7.在团委书记的指导下,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团员青年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创新创业等活动。落实德育实践基地建设、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

8.协助团委书记指导团委新媒体中心的微博、微信运营和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宣传单位、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宣传共青团工作。

9.协助团委书记布置、督促、指导学校各二级学院的团总支工作,紧密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的积极作用。

10.协助团委书记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代的其它工作。

十四、团委指导老师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校团委书记、校团委副书记策划、指导、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团学工作。

2.协助校团委书记及团委副书记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干)的日常教育管理、培训、团内评优及其他日常工作。

3.负责其分管部门学生骨干的选拔、培养、考评工作。

4.协助校团委书记及副书记做好学生主题教育工作,推动“青年大学习”主题教育在广大团员中的落实。

5.指导校团委新媒体中心的微博、微信平台的运营和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宣传单位、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宣传共青团工作,协助团委书记做好网络思政教育工作。

6.做好校园广播站指导和建设工作,浓厚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在校学生的精神生活。

7.负责全校学生志愿者组织的注册、管理以及活动的开展;做好学校志愿服务体系的搭建,以志愿服务深化劳动育人的理念。并能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暑期三下乡”、“逐梦计划”等实践活动的开展。

8.负责全校学生企业的注册、管理以及活动的开展,致力为在校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负责学校违规商业行为的纠察。

9.接上级文件举办“挑战杯”、“创青春”等大型赛事选送活动,并按期报送相关材料。

10.负责制定并实施全校学生社团发展规划,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注册、审批、管理。不断完善社团管理章程,全面发挥社团在第二课堂建设中的作用

11.负责指导心理部,定期组织学校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心理班会的开展以及组织参加市级、省级心理技能大型赛事。

12.指导学术部配合学校开展天府论坛,主要负责天府论坛的前期海报制作、宣传和后期的讲座新闻报道,以及学生报名的组织、现场秩序的维护。

13.协助落实党委学生工作部及团委接到的红头文件,并进行总结和资料报送。

14.完成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交办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