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校区】弘德毓馨:让守宪成为习惯
浏览量:646 时间:2015-12-14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看来,“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一个纪念日,更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真正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需要国家、社会及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从而让守宪、护宪成为国民每一天的生活方式。
公职人员应该带头敬畏宪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这16字方针涉及到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问题,焦洪昌对此进行了全面阐释。
在科学立法方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律法规都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宪法为法律制定提供原则、标准和依据。同样,不仅是立法活动,我国整个法律体系都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使法律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通过合宪性审查是法律成为良法的前提,法律的制定不得违背宪法。
在严格执法方面,政府权力来自于宪法授权,行政权是人民通过行使制宪权来创设的。中央或地方行政机关都要根据宪法和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来依法行政,所以行政执法也是以宪法为核心的。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即行政权要符合宪法创设的架构和规范,如果违反了宪法,依法行政的目标将无从实现,这也背离了立宪主义的价值。
在公正司法方面,司法机关依法通过司法裁判来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其最根本的职能是保障人权,而宪法的根本原则也在于此。司法机关的职能在于通过行使司法权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同时通过控制、约束和评价国家公共权力,保证公民权利不被侵犯。同时,在处理其他民事、商事、经济和知识产权纠纷过程中,司法机关通过定分止争来维护法律权威,最终也是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只有通过有序的生活,通过法律说理,社会才是符合宪法设计、符合宪法价值的良性社会。
在全民守法方面,法治国家建设最终依靠的是公民自身。公民能否形成对宪法的正确认知,关乎其爱国主义的形成。全民守法,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带头敬畏法律、敬畏宪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这些都需要通过宪法来建构。宪法的功能和作用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依法治国的核心也就是依宪治国。
对于我们当代大学生,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过程中,遵宪守宪是基础。对于我们的组织,参加任何一项行为活动,最先考虑的就是是否守法。例如许多时候我们公民,特别是当代大学生,我们所谓的爱国主义行为,例如非法游行,游行中类似打砸抢等过激行为,还有在网上传播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这些都是违宪违法行为,这些不但没有起到传播弘扬爱国主义的作用,反而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最后变成适得其反,事与愿违。所以,让守宪成为国民的一种生活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