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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校区】风华正茂:法治在我心

浏览量:899 时间:2015-12-02

 

有一种山常在我心头耸立,那是法的大山,有一种水常从我心田流过,那是法的细水,有一种人常在我生命涌现,那是法的维护人。法治不仅仅在身边,它还在笔者心中。 

什么是法治?英国思想家洛克说: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法治,是给公民以最充分的自由,是给政府以尽可能小的权力。法治社会的真谛在于:公民的权利必须保护,政府的权力必须限制,与此背离的就不是法治社会。法治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常言道: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人们谈到法治这个词,第一反应是严肃然后是公正,这两种反应无疑体现出了它的特征和本质,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它不掺杂过多的人为情绪。社会在发展,国家在繁荣,人类在进步,人们对法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就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依法治国”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也必然是一个历史和现实的需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正在以从古至今从未有过的速度在发展,无论是经济还是法治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依法治国是我国领导人的醒悟也应当是我们的醒悟。

我们的法治却看上去好像是官方在发动和推进,民众似乎处在旁观者的地位而表现出“被动”和“冷漠”。在理论上如何印证现行法治推行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现实的法治实践中确实存在缺少政府和民众的有效“互动”。冷静地思考分析和对“依法治理”现状的观察,我们不难发现缺少这种“互动”的现实表现,主要原因在于:民众对于自身的权力不知道,知道不执行,执行不彻底,导致了21世纪初的这个结果。人们不懂得这是我们自己的国家,不懂得民主的意义,不积极参与国家政治,认为法离我们很远,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被忽略了而已。 

法治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哪个政党的事,而是全国人民的事,我们大学生的事。法治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起自己肩上的责任。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有能力也有义务为法治献计献策,更应该以先锋的姿态出现在法治的舞台上。 

我们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笔者坚信,只要人人懂法,人人守法,我们的国家、社会就会是法治而非人治,正如同只有尊重他人才会受到尊重的道理一样。

风萧萧一肩霜雪,路漫漫万里征程,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这是我们大学生的时代,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

芳华苑宣传新闻分中心:2015级17班-岑季虹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