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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风采】法制宣传系列之二:法制宣传大海报来袭

浏览量:806 时间:2015-11-30

 

每年的12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在他人看来建设法制是一个国家走向文明时代的显著标志之一。作为世界较早产生法制意识的古希腊,流传这么一句话:“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由此可见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便产生了早期的法制观念。而相对于生硬的法制文字宣传,我们的法制宣传海报显得更加鲜明、直观,相对于传统的宣传更加吸引眼球。

就像美国的自由女神右手高举象征自由的火炬,左手捧着《独立宣言》;脚下是打碎的手铐、脚镣和锁链,象征着挣脱暴政的约束和自由一样。我们的法制宣传海报以高举着写有“law的一只大手为主角,象征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决心。而在大手后方高举着的许多小手,便是象征着我们13亿中国公民对于宪法法律的支持与拥护。鲜艳的大红背景色与以黑色为主题的“law”交相辉映,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就如同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马克思曾说过的一样:“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这也是专制的人治的封建主义社会必将被民主的法治的资本主义社会所取代的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诉求不再只是局限于有饭吃、有衣穿,而是要上升到追求自身价值、自由的境界层面,追求法律上的权力与权利,追求民主与法制,追求法律的平等与普遍性。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宪法法律对于我们大学生也已经不是一件遥远的事了。作为新时期的主力军,我们毕业就面临着就业压力,要想找到好的工作前我们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有些不良商家便利用人们对法律的不了解,亦或是利用国家法律的漏洞来危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我国法制宣传日进行法制宣传让广大的民众了解法律也是极其必要的。而知法、学法用法也是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技能之一。

宪法日海报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为主题,给我们介绍了我们身边的法律。不管在何时何地,宪法法律的地位都是至高无上的。就像自然法之父西塞罗所说:“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说:“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们追求自由,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完全的自由。我们所追求的自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自由,即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我们追求平等,但也没有完全的平等。我们所追求的平等也是现实意义上的相对平等,也是相较于传统封建社会身份等级的相对平等。法律如同天平,需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衡好左右的重量。而作为法律仲裁者的法官也需保持公平、公正的本心进行仲裁。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正如庞德所说:“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所以拒绝成为法盲,124日宪法日,我们一起学法、用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