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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校区】崇德尚学:浅说双11

浏览量:741 时间:2015-11-09

 

距离一年一度的网络购物狂欢节“双十一” 越来越近了!“剁手党”的购物车和收藏夹已经是“满载待归”了,等待双11下手狂购。那么你面对商家打出的“特价”“促销”“优惠”等诱惑时,是否能克制住自己的购物欲望,理性购物?

对于今年双11的到来,作为重要的消费群体,大学生自然也不会错过。据悉,一些学生为了能在“双11”有足够的消费底气,忙着办起了信用卡,并天真地以为用“分期还款”就能化解财务风险。这种做法真的好么?大多数的大学生尚未有自己的收入来源,还需父母的供养,过度花着父母的血汗钱,心里怎能没有一丝愧疚?信用卡透支消费,但欠下的账单迟早需要还,况且贷款利率可不低。因此大学生在消费时务必要量力而行,透支信用将影响自己今后购房、购车等长远生活。

对于双11购物狂欢的到来,电商无疑是相当高兴的。各行各业早已蓄势待发,不少商家也纷纷打出了特价的旗号希望能够吸引到更多的消费者。然而,一些商户在双11促销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作为想要在双11购物的消费者可要警惕“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词,提前计划,切勿冲动购物。往年的双11购物狂欢节,总有商家通过先涨后降”“虚假标价或赠送伪劣商品等行为来欺骗消费者。因此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务必明察秋毫,了解购物说明,理性购物,勿因价格低就随意点单。

201511”12”促销活动临近,为规范网络零售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改委也是操碎了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网络零售商家作出了相关提醒。明确规定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这些措施令消费者拍手叫好,也令不良商家无处遁形。

部分商家为了冲击11”单日销售量,将在售商品单价提高或取消促销价,促使消费者在11”当天购物,也有部分商家喜欢运用特价”“清仓价等虚假宣传的手法来误导消费者。可今年这些手段最好通通收起来了。当下,国家发改委已加大了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力度,电商可千万不要触碰雷区,以免引火上身。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等等一系列价格违法行为都已成为发改委重点防止出现的对象。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争11”12”再创新的辉煌。

说到底,双11是一个消费者与电商共同主导的购物狂欢日,要想拥有一个圆满的结果,务必需要卖家和买家的共同努力,期待今年的双11能够取得辉煌成就。

崇德苑团总支宣传新闻分中心: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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