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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公交车燃烧事件引发的思考

浏览量:828 时间:2014-05-16

汶川地震已经过去了六周年,伤痛渐渐在受害者的心中抚平,但是一连串的伤亡事故却依旧在上演,只是换了时间地点与主角。

13日凌晨,宜宾市政府对外公布了“5·12”公交车燃烧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该事件系人为造成,事故现场唯一死者余跃海是纵火犯罪嫌疑人。

地震、台风、洪水、沙尘暴等一系列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预料与阻止,但是面对这样的人为事件导致的伤亡,不得不说,没有一个知情者感受不到来自外界的对个人生命安全的威胁。是否纵火之人的心中是蓄积了极大的仇恨与不满,才导致他不顾别人的生命安危,一心纵火发泄仇恨。

我们暂时还无法知道纵火事件背后的隐情,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纵火之人为一己之私,漠视他人生命、伤害他人利益的事实。

就之前大多数类似案例来看,这类事件的发生很多是因为犯罪之人的心灵上的受过较大创伤,从而对社会产生种种不满的情绪,以至于做出一系列伤害无辜性命的事件。假如人人都以伤害他人的无辜性命来发泄自己对事物的不满,那么人心该有多么惶恐,更不论社会中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否还有保障了。

我们应该深刻地明白,无论是有多大的仇恨,都应交由法律来制裁,终会有正直的人来判断是非公理。我们都知道,生命来之不易,母亲生我育我,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在生死的边缘徘徊了一圈,才迎来期待已久的新生命。我们有何理由不珍惜。

如果说,总是事情发生后才来想解决的办法,那么失去生命的人又该找谁来赔偿,失去亲人的人们又该怎样感伤。公交车纵火事件中,有一名小孩子烧伤情况比较严重,这让他的父母又该找谁哭诉,这让小孩子的童年生活又将留下怎样的阴影。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让已经发生的事件的伤害降到最小,做好防范措施。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让更多的人引起注意,争取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即使发生,也争取在最少的伤亡人数的情况下就处理好这些事件。

对此,宜宾市委、市政府也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决定:一是要全力以赴科学救治伤员;二是要切实做好受伤人员家属的工作;三是要依法快速查清事实真相;四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发布事件有关信息;五是进一步开展伤员救治、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同时,强调要举一反三,做好各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这也是提醒我们其他地区的政府跟群众,要引起高度重视,这样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对我们的生命有威胁的事物时时刻刻都会出现,于身在天府学院的学子来说,仅仅是走出校门穿越马路就是一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事。再者,天府学子需要时常乘坐的13路公交车不再经过天府学院,导致我们需要经过一个大的“三角”路线步行到南山双语中学乘坐,“三角口”不仅车辆来往频繁,还有很多是转弯的车辆,它们不受对面的红绿灯所控制。所以大家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宁停一分、不夺一秒,做出闯红灯或者是横穿马路等的危险行为。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很宝贵的,有时候,你的存在不仅仅是只为了你自己,还有你的父母,你的家族。

因此,这种可以人为避免的事件,我们就一定要作出最大的努力去避免。对于周遭人的淳淳教诲我们怎忍心左耳进、右耳出,伤害那些关心我们的人呢?

A区团总支宣传新闻分中心:吴家辉

20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