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五四”先进的通知
浏览量:15148 时间:2025-03-24
全校各学院团(总)支部、团属学生组织、团员青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集中展示全校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为挖掘过去一年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团组织和青年典型,响应号召发挥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习能力,不断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校团委决定开展五四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五四红旗团总支(参评范围:各学院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范围:团支部);
五四红旗先进集体(参评范围:注册社团);
优秀团学干部(参评范围:各级团、学组织干部(含班级));
十佳班长(参评范围:班委会班长);
十佳团支书(参评范围:团支部书记);
五四先进个人(参评范围:注册社团);
优秀寝室(参评范围:全校学生寝室);
优秀寝室长(参评范围:全校学生寝室长);
优秀共青团员(参评范围:团员青年);
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范围:青年志愿者);
优秀志愿者组织(参评范围:注册志愿者组织);
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参评范围:全校新闻宣传组织);
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参评范围:全校新闻宣传组织成员);
优秀学生记者(参评范围:全校新闻宣传组织成员)。
(注:个人奖项不得同时参与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力。在落实学校、校团委重点工作和开展全校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建设,支部工作有活力;
3.团总支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队伍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违纪处分,具有较好影响力;
5.保质保量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全院较好完成了“智慧团建”、“三会两制一课”等开展和记录工作。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班级健全、表率作用好,团支部同学学习刻苦、工作认真、作风正派,支部班子团结,配合默契,有一定的号召力,凝聚力,能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2.制度健全,落实好,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按期组织团日活动。按时收缴团费,能认真听取团员青年对支部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工作开展严肃认真,制度化,团内奖惩制度健全严明;
3.支部班风好、学风好,支部团员努力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集体和个人均未受到违纪处分,2023-2024-2及2024-2025-1两学期中班级成员挂科率均不得超过30%;
4.支部经常开展各项活动,效果好,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校、学院组织的活动中成绩突出,支部能带领青年团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志愿活动,培养和锻炼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工作能力;
5.支部能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6.所属团员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整理整顿工作状态为合格;
7.支部在2024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结果达到四星级及以上。(以各二级学院复核公示后的结果为准)
(三)五四红旗先进集体
1.爱校爱团,团结友爱、在所属领域有特色活动或工作内容;
2.制度完善,纪律性强,主要工作成员成绩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3.集体有活力、有创造性,在校园文化建设上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4.服从上级组织安排,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优秀团学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遵守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作风良好,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评选“优秀团学干部”需在本组织的2023-2024-2和2024-2025-1两学期连续任职。智育成绩(2023-2024-2和2024-2025-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五)十佳班长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遵守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违纪情况;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能出色完成辅导员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群众基础好,能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好评。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凝聚力强;
3.工作主动有成绩,有创新意识。大学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等级相关荣誉;
4.评选“十佳班长”需在本组织的2023-2024-2和2024-2025-1两学期连续任职。智育成绩(2024-2025-2和2024-2025-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六)十佳团支书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遵守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违纪情况;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能出色完成辅导员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群众基础好,能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好评。所在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凝聚力强;
3.注重团员思想教育,工作主动有成绩,基层团组织建设好。大学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等级相关荣誉;
4.评选“十佳团支书”需在本组织的2023-2024-2和2024-2025-1两学期连续任职。智育成绩(2023-2024-2和2024-2025-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七)五四先进个人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违纪情况;
2.发扬五四精神,吃苦耐劳、坚持不懈,对自己从严要求,能够给身边的同学起到良好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志愿活动和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在社团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且成绩显著,在职期间,为学校或所在组织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评选“五四红旗先进个人” 需在本组织的2023-2024-2和2024-2025-1两学期连续任职。智育成绩(2023-2024-2和2024-2025-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八)文明寝室建设
1.优秀文明寝室:在2023-2024-2和2024-2025-1学期,学院卫生检查中获得“优秀寝室”排名前0.4%的寝室;
2.优良学风寝室:寝室成员3人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寝室:寝室成员2人及以上,担任班级、党支部、团学、社团等学生组织中的重要职务,对学校、组织,服务同学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4.创新创业寝室:寝室成员2人及以上在创业或者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九)优秀学生寝室长
1.工作认真负责,合理安排宿舍日常清扫工作,督促宿舍成员做好内务整理,营造优雅的生活环境。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参评学年本宿舍安全卫生例行检查无通报、整改记录。
3.担任宿舍长满一年以上,工作勤奋,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宿舍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评选“优秀寝室长” 需在本组织的2023-2024-2和2024-2025-1两学期连续任职。智育成绩(2023-2024-2和2024-2025-1学期)各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各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十)优秀共青团员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党的知识学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活动等,积极要求上进;
2.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刻苦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3.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品德良好,乐于助人,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定,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关心团组织的建设,在学习、劳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发挥团员模范作用;
5.评选期间无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受到学校校纪处分;
6.“优秀共青团员”的智育成绩(2023-2024-2和2024-2025-1学期)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十一)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个人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服务业绩突出;
3.在志愿者活动中有优秀表现、能起到带头作用,较好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
4.评选的数据依据为2023-2024-2和2024-2025-1两个学期的志愿者档案,个人在2023-2024-2和2024-2025-1两个学期的校内志愿服务时间总计不少于30个小时(以EQ系统记录为准),同时段在“志愿四川”平台新增时长不少于10个小时;
5.同等条件下,参加志愿服务项目中获奖和志愿服务时间较多的个人优先考虑,实际评选名额可少于比例数额;
6.“优秀青年志愿者”的智育成绩(2023-2024-2和2024-2025-1学期)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不低于13分,在校期间未受到团内处分或学校通报批评及各级处分。
(十二)优秀志愿者组织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服务业绩突出;
3.在组织志愿服务中较好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
4.组织管理得当,自觉维护学校形象,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5.本次评选标准依照:志愿服务活动项数、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志愿服务表现力与号召力、所获表彰以及在推进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及青年志愿者工作发展中有重要贡献等。
(十三)新闻宣传先进集体
1.组织管理需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反映党和国家的主流文化。政治导向正确,典型意义明显,推广效果突出,与我校师生形成良好互动;
2.组织需紧紧围绕共青团工作要点以及我校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题鲜明突出,风格清新质朴,在校内外有良好的形象和影响力。原则上为院级及其以上官方新媒体组织;
3.组织平台内容要求健康、积极,以原创为主,具有特色,能够体现当代青 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4.积极参与学校官方账号及新媒体联盟活动,主动向学校宣传部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积极向上级官方微信、微博、抖音、视频等平台投稿。
(十四)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1.从事新闻宣传工作一年以上,在编且担任新闻宣传组织部级以上职务,带领组织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团建团务等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取得显著成绩;
2.策划或采写(创作)的新闻宣传作品被校级及校级以上媒体(含经认定的校外媒体和学校新闻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录用篇数较多或影响力较大。
(十五)优秀学生记者
1.评选对象为在校内新闻宣传组织中工作一年以上并在编,围绕团的工作及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取得显著成绩;
2.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守上级新闻宣传工作纪律,遵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有关规定;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履行了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职责;
3.作品(新闻稿、图文、音视图等)被校内外媒体录用篇数较多或者影响力较大。
三、评选方法
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报直属分管组织评选,最终报校团委终审并进行统一公示。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评选方法依据操作手册及评选组织实际情况进行,指导老师和分管学生组织的教师应加强指导,确保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原则上个人奖项申报者需无挂科、违纪行为,对评优过程中的谎报、违规处理等行为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学生手册》规定进行相应处分并放入档案。
四、评选名额及报送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不超过2个,各学院申报,团委组织部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团总支推选的候选名单,不超过学院在校一年及以上的团支部总数的15%,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团委组织部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三)五四红旗先进集体:社团分管组织推选的候选名单,不超过性质相同组织总数的10%,团委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四)优秀团学干部:各级团学组织按任职一年及以上的在编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推选优秀团学干部候选人,各班级班团干部人数的20%推选优秀团学干部候选人,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团委组织部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五)十佳班长:10名,各学院根据择优标准推荐1至2名候选人,团委组织部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六)十佳团支书:10名,各学院根据择优标准推荐1至2名候选人,团委组织部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七)五四先进个人:按学生组织总人数的1%推选五四先进个人,团委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八)优秀寝室:
优秀文明寝室:各学院总寝室数量的0.4%择优推荐优秀寝室候选,不足则按1个推优;
优良学风寝室:各学院总寝室数量的0.4%择优推荐优秀寝室候选,不足则按1个推优;
优秀学生干部寝室:各学院总寝室数量的0.4%择优推荐优秀寝室候选,不足则按1个推优;
创新创业寝室:各学院综合推荐,全校推荐1-3个优秀寝室候选;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学生会权益部进行最终审核;
(九)优秀寝室长:按各学院总寝室长数量的10%推选优秀寝室长,以学院为单位,校学生会权益部进行最终审核;
(十)优秀共青团员:按各团支部总团员人数的5%推选优秀共青团员,以学院为单位,团委组织部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十一)优秀青年志愿者:按各学院可参评人数的0.3%推选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学院为单位,团委科技实践部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十二)优秀志愿者组织:按成功注册志愿者组织总数的5%推选优秀志愿者组织,团委科技实践部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十三)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组织申报,校团委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十四)新闻宣传先进个人:个人申报、组织推优,每个组织最多推荐1名,校团委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十五)优秀学生记者:个人申报、组织推优,按新闻宣传组织总人数6%推优,不足则按1个推优,校团委进行最终评定审核。
五、要求及说明
(一)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及协调,各组织要按照“谁评选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好评选工作,确保推优质量;
(二)各奖项申请材料包括一份800字手写申请书,纸张为稿签纸(拍照放word)、申请表(电子版),由个人或组织负责人进行整理后交至学院/职能部门,再以学院/职能部门为单位,经初审合格后提交手写申请书(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至对应奖项相应部门即可;
如需全校拉通评定奖项则还需准备奖状及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拍照放word)。有成绩要求的奖项,需附上全体成员2023-2024-2和2024-2025-1两学期的成绩单;个人奖项需同时附上综合测评成绩单及有各项单科成绩的教务系统成绩单。纸质申报表和手写申请书由学院/职能部门进行整理后,待组织既定名额评定后上交至团委组织部;
(三)五四红旗团总支评优需附本团总支干部名单,初选过后将组织评优答辩交流会,并作为评选成绩之一;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学院团总支按评选条件对各支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附上该团支部成员名单;五四红旗先进集体、五四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团委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评选推荐;
(五)先进新闻宣传组织的评选,由校团委根据各总支及相关部门上交的申报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考核、评比;
(六)初评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公示。对获奖的集体及个人,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七)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务必于2025年4月14日15:00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及评选结果,及时打包电子档提交至校团学对应部门进行终审,逾期将按弃权处理。
团委组织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学干部、十佳班长、十佳团支书、优秀共青团员
团委科技实践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组织 团委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中心:五四先进个人、五四红旗先进集体
校学生会权益部:优秀寝室、优秀学生寝室长
校团委(新闻宣传类):新闻宣传先进集体、新闻宣传先进个人、优秀学生记者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
成都校区:刘 颜13778505391 刘玉彤15881329670
绵阳校区:韦泉秀15881688690 熊悦廷17608169695
德阳校区:吴秋洁15310846553 李佳糠15183007598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