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浏览量:14757 时间:2024-06-19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青年发展部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社会化能力,现就开展2024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下文简称“逐梦扬帆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简介
“逐梦扬帆计划”是一项全年开展,暑期广泛推进,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达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
二、活动对象
川内各高校学生、意愿来川实习的省外各高校学生
三、 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四、活动方式
主要依托“天府青年云”服务平台中“逐梦扬帆计划”板块,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月至9月集中开展暑期实习,12月至2月集中开展寒假实习,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针对乡村振兴工作,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设立“乡村振兴学术实践”专项,募集并发布105个“暑期乡村振兴学术实践专岗”供有意向的大学生、行政村进行双向选择。
按照“省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安排,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设立“省校合作实习”专项,联合省人才办与省外战略合作高校进行对接,积极发动相关高校学生报名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
为增进港澳台大学生对四川的了解,加强港澳台大学生联系服务工作,开设港澳台地区学生实习专项。
为推进“青马工程”提质扩面,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设立“青马工程”专项,募集并发布41个“青马工程”实习实践岗位,积极发动省级高校青马学员报名参与。
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
五、活动流程
(一)学生注册(即日起开展)。各学院团总支积极宣传,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动员宣传,组织学生在“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年云”云服务平台“逐梦扬帆计划”板块进行线上注册。
(二)岗位发布(6月中下旬前)。各市(州)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等广泛发动用人单位提供实习岗位,并做好用人单位账号的发放管理(用户操作手册可在平台下载)。各高校及用人单位登录“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实习岗位内容、数量、实习时间及有关要求,供学生选择。
(三)人岗双选(6月至8月)。学生登陆“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每人报名岗位数不超过5个)。
(四)集中实习(7月至9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社会实践活动协议书》(附件5))开展上岗实习。学生上岗前,各高校团委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安全方面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团组织应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实习生的岗前技能培训。
(五)实习鉴定(9月至10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习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附件6))(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
(六)总结评优(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对特别突出的实习生、实习基地等予以通报表扬。
(七)全年持续推动。全年除暑期集中实习以外的时间,各级团组织应按岗位开发要求、任务数,结合当地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继续开发大学生实习岗位。
六、责任分工
(一)团省委相关部门,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市(州)团委:负责实习岗位募集,大力发动所属各级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提供实习岗位,做好相关指导和对接协调工作。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将学生实习情况纳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并与部委属高校对接做好学生注册工作,各市(州)团委按照属地原则与地方属高校对接做好学生注册工作。
(二)省内各高校团组织:负责动员学生完成网络新增注册,募集实习岗位,并推动将“逐梦扬帆计划”纳入大学生就业服务总体安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遵守用人单位管理规定,及时反馈实习情况,积极参与优秀实习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团总支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服务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安排专门力量推动落实,积极协调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探索形成岗位长期对接渠道,切实助力大学生就业。
请同学们在开学后第一周将以下材料提交给各班青协委员:
1、“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附件6);
2、社会实践活动协议书(附件5);
3、逐梦扬帆计划实习结束的截图一张(彩打,在左上角写上学号和姓名)。
请青协委员于开学后第二周将以上材料交给院级科技实践部审查。请院级科技实践部于开学后第三周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校级科技实践部复核,同时,请完成各学院《2024年“逐梦扬帆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双选成功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1956008165@qq.com。
(二)强化宣传,做好保障。
各学院团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实习生加强宣传;要做好安全教育,过程管理。请各学院团总支及时督促学生学习《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3),此表单请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本人、辅导员、学院各留存一份,请各学院团总支收集汇总、妥善保管好学生签字盖手印的纸质档。
八、各二级学院“逐梦扬帆计划”咨询QQ群号:
1.现代服务管理学院:887982426
2.会计学院:714555470
3.智能科技学院:705183819
4.文化与教育学院:961387118
5.艺术与传媒学院:774613494
6.智能金融学院:858715785
7.建筑与工程学院:315245636
8.康养护理学院:881459770(成都校区);967401370(绵阳校区)
9.国际教育学院:954964042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