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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好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暨2023-2024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2482 时间:2023-12-23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和《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团支部专题学习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个团支部应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和年度团籍注册等基础团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12月23-202312月29日

二、活动主题

高举团旗跟党走·青春铸就中国梦

三、工作内容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团内民主评议 ;

  2.团支部“对标定级”;

  3.年度团籍注册与年度团内激励录入。

四、工作对象及步骤

  1.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与青年学生;

  2.团内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团内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3.对标定级:

  (1)2023年6月30日及之后成立的团(总)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接转团支部、毕业生团支部、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其余团支部均需完成对标定级(参评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对标定级需为5星)。

  (2)团支部对照附件3:xx学院xxx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进行自评,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 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评定完成后交院级组织部。

  (3)支部自评过后,学院团总支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 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并完成附件4:《xx学院2022年度“对标定级”结果汇总表》,于12月28日18:00前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2593957685@qq.com,纸质版交至各学院校级组织部存档,同时,请各团支部按学院复核结果参照附件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操作流程”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对标定级结果。

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4)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各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情况进行复核评估,注意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4.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

  5.本年度团内激励录入:支部管理员统计汇总后进行录入。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并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年度团内激励工作同步开展。

六、主要安排

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二)撰写发言材料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七、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

专题组织生活会

将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板块

12月29日前完成会议和系统录入

团内民主评议

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结果

12月29日前

对标定级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12月29日前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结果录入

12月29日前

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各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情况进行复核评估

12月29日前

年度团籍注册

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12月29日前

团内激励

支部管理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对本支部年度团内激励进行录入

12月29日前

八、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会议发言材料在组织生活会后存档。

2.分类指导。各学院团总支应在本学院选取1个团支部,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基层团干部现场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团干部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4.做好记录。2023年12月29日前,全校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各团支部需向院组织部提交纸质版《2023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表》(附件1),院组织部做好归档工作。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九、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做到支部成员全覆盖,支部成员全员参与。活动开展时应有指导教师、班主任或专职团干部参加。

  2.严格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五四”评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团支部,将直接取消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资格。

十、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组织部

  成都校区:袁书梅18996210429 张凌豪15196370733

  绵阳校区:于欣冉17388241018 覃艺茜17738746027

  德阳校区:任诗语18719952380 童 雨19828786052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委员会

2023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