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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成都校区收缴2022-2023学年团费的通知

浏览量:3031 时间:2022-11-16

成都校区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团员履行团员义务,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章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成都校区2022-2023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1.成都校区共青团员

2.预备党员、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交纳团费


二、团费收缴标准

团费收缴标准为0.2元/月/人。

非新生团员:收取2022年10月-2023年9月团费,共计12个月,合计每人团费收缴为2.4元;

升学团员:按照最后一次缴费时间算起,交至2023年9月(需在表格中备注收缴月份:xx年xx月-2023年9月)。


三、团费上交时间、方式

1.本次团费采用线上转账方式进行收取,请各团总支组织部负责安排收缴本学院的团费,并于202211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所收取的团费(支付宝转账备注:学院(XX校区)+收取的人数)交至团委组织部处:

成都东区:邓秋雨(支付宝账号:15310897855)

成都西区:周  英(支付宝账号:13550705215)

2.请各团总支组织部负责人将《2022-2023学年xx学院(xx校区)团费收缴明细表》纸质版于11月2316:00提交至团委办公室:

成都东区:213办公室

成都西区:1号楼517办公室

3.请各团总支组织部负责人将《2022-2023学年xx学院(xx校区)团费收缴明细表》电子版于11月2316:00提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fswufetuanwei@163.com。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团费收缴工作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指标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期、足额完成此项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本年度五四评优的一项基本考核;

2.仔细工作、做好记录

由于团费收缴涉及人数众多,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收缴钱数准确无误。同时,要认真做好本次团费收缴的明细记录。

 

注: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组织部:

成都东区:邓秋雨15310897855

成都西区:  13550705215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