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成都校区收缴2022-2023学年团费的通知
浏览量:3031 时间:2022-11-16
成都校区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团员履行团员义务,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章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成都校区2022-2023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1.成都校区共青团员
2.预备党员、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交纳团费
二、团费收缴标准
团费收缴标准为0.2元/月/人。
非新生团员:收取2022年10月-2023年9月团费,共计12个月,合计每人团费收缴为2.4元;
升学团员:按照最后一次缴费时间算起,交至2023年9月(需在表格中备注收缴月份:xx年xx月-2023年9月)。
三、团费上交时间、方式
1.本次团费采用线上转账方式进行收取,请各团总支组织部负责安排收缴本学院的团费,并于2022年11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所收取的团费(支付宝转账备注:学院(XX校区)+收取的人数)交至团委组织部处:
成都东区:邓秋雨(支付宝账号:15310897855)
成都西区:周 英(支付宝账号:13550705215)
2.请各团总支组织部负责人将《2022-2023学年xx学院(xx校区)团费收缴明细表》纸质版于11月23日16:00前提交至团委办公室:
成都东区:213办公室
成都西区:1号楼517办公室
3.请各团总支组织部负责人将《2022-2023学年xx学院(xx校区)团费收缴明细表》电子版于11月23日16:00前提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fswufetuanwei@163.com。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团费收缴工作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指标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期、足额完成此项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本年度五四评优的一项基本考核;
2.仔细工作、做好记录
由于团费收缴涉及人数众多,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收缴钱数准确无误。同时,要认真做好本次团费收缴的明细记录。
注: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组织部:
成都东区:邓秋雨15310897855
成都西区:周 英13550705215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