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森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6392 时间:2023-04-14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绵阳校区全体师生:
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优森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优森奖学金实施方案》,现将评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有学生干部或社团管理经验。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刻苦,上一学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8.学习成绩。上一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其中素质拓展分16分以上(若某学期素拓总分不满20分,则按照总分*0.8确定素拓分),加权平均分60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二、时间安排
1.4月14-16日:学校宣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优森奖学金实施方案”,在校园网站上下达奖学金评选通知,各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宣传。
2.4月17-18日: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各班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书、《优森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学年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时间范围必须在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之间,如有证书时间不符的情况,视为不诚信行为)等。各班辅导员牵头,班级评议小组根据评定标准对本班申请优森奖学金的同学进行成绩核查和筛选,并将材料提交至学院。
3.4月19日-25日:二级学院评选
学院根据学校下发名额认真核查学生成绩和其他材料,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4),经学生答辩,等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4.4月26日-28日:二级学院公示
各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审报告(含名额分配(如无调整则不写)、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拟推荐名单《2022-2023学年优森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表》(附件2)和《优森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5月4日-6日:优森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推荐名单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优森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查各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6.5月8日-12日:学校公示
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本学院评定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
2.严肃工作纪律。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本学院评定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对象的产生符合规定。对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可采取取消受助资格,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等方式予以惩戒。
附件1:《优森奖学金实施方案》
附件2:《2022-2023学年优森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表》
附件3:《优森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优森奖学金名额分配统计表》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