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0545 时间:2023-11-13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2-2023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加权平均分6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在2022-2023学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名额为38名。我校根据2022-2023学年各学院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下达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班级评议
各班辅导员牵头,班级评议小组根据评定标准对本班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进行成绩核查和推荐,并将推荐学生材料提交至学院。
(三)学院评审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名额,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等额确定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将确定名单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确定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内容
(1)各学院须报送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括奖学金申请情况(申请表详见附件2)、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时间、评审结果等情况等;
(2)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详见附件3,需报送电子版);
2.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11月14日前将经学院公示后的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金发放
奖学金于2024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二)为确保1月31日前将奖学金发到学生手中,请各学院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工作进度,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附件1 《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3 《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