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6814 时间:2023-09-06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参军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入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
8000元/年或12000元/年
特别说明:2021年12月,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学费补偿/减免金额由原来的8000元/年提标至12000元/年。如申请学费补偿,学生应依据本人入伍时间填写相应金额,如果入伍时间早于2021年12月,则应按照8000元/年的资助标准进行申请,如果入伍时间晚于2021年12月,则应按照12000元/年的资助标准进行申请。如申请学费减免,学生退役时间早于2021年12月,则2021年12月以前的的部分按照8000元/年的资助标准,以后的部分按照12000元/年的资助标准;如果退役时间晚于2021年12月,则应按照12000元/年的资助标准进行申请。)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不同类别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各不同,请对应类别准备材料:
(一)学费补偿(参军入伍学生已经读完的学年属于学费补偿,也可等学生复学再提交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全国征兵网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须先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附件为样表,供参考。);
(2)征兵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3)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上面写明户主、开户行名称、卡号)。
如使用家长银行卡,则需补充以下材料:
(1)户口薄复印件2份(只需要学生和家长所在页,每页2份);
(2)家长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学生家长银行卡复印件2份(写明户主、开户行名称、卡号);
(4)授权委托书1份(见附件模板)。
(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后的即将要读的学年属于学费减免)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全国征兵网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须先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入学学生还须到退伍军人事务所盖章。附件为样表,供参考。);
(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份。
三、材料提交时间和工作安排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生材料。
各学院通知本学院相关学生查看通知,尤其是退役复学学生。今年刚应征入伍的可不单独通知,待学生复学后再提交相关材料。
应征地为学校绵阳校区的学生,由学校征兵工作站统一到涪城区征兵办盖章,请于9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C2-514朱琪处,电话:13198396668。
应征地为学校绵阳校区但目前已经在其他校区就读的学生,可将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于9月28日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艳霞处,再由征兵站统一盖章。
应征地为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学生,由学生自行在户籍所在地盖章,盖章后将材料提交至所属学院,各学院于10月9日前将本学院学生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金发放时间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每年办理一次,9月学生提交材料,10月省资助系统开放录入系统,11月提交材料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资助金于当年年底发放。如因各种原因未及时提交材料,可于次年再提交。
附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样表)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样表)
《授权委托书》(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