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生资助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4397 时间:2026-03-07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校师生:

为确保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动态调整对象

全体在校本专科全日制学生,2025年秋季学期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认定等级与目前家庭经济状况不符,需要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调整的。

二、时间安排

1.20263月9--3月15日,学生申请、班级评议;

2.20263月16--3月18日,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并上报名单;

3.20263月19--3月25日,学校审核、公示。

三、材料要求

1.学生需提交以下资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5版)》和手写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书》,可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材料(如无,可不提供)(材料按此顺序装订); 

2.各二级学院公示结束后,于3月18日前将《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发送至学工部吴蓝岚企业邮箱。

四、工作要求

1.请认真阅读附件《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认定,严禁将未经认定程序和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数据提交。

2.严肃工作纪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助困类资助项目实施的基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下发的22类特殊群体学生信息为基础,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核实确认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认尽认、困难等级真实精准。工作人员在认定工作中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3.加强资助育人。各学院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吴蓝岚(电话:028-83290810)联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3月7


附件222: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