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浏览量:753 时间:2026-01-23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二级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开展校内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自纠时限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以来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二、自查自纠内容
涉及二级学院需自查自纠的内容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是否规范、公开、公正,认定结果是否精准;国家奖助学金等项目的评审程序是否合规,评审过程、结果公示是否透明;是否存在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助未助”情况;是否存在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偏私或廉洁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对照自查自纠内容,认真组织自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
(二)请各学院于2026年2月5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后的《XX学院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发送至李艳霞邮箱liyanxia@tfswufe.edu.cn。
附件222:
附件 XX学院自查自纠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