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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浏览量:753 时间:2026-01-23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二级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开展校内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自纠时限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以来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二、自查自纠内容

涉及二级学院需自查自纠的内容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是否规范、公开、公正,认定结果是否精准;国家奖助学金等项目的评审程序是否合规,评审过程、结果公示是否透明;是否存在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助未助情况是否存在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偏私或廉洁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对照自查自纠内容,认真组织自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

(二)请各学院2026年25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字后的《XX学院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发送至李艳霞邮箱liyanxia@tfsw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