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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的通知

浏览量:3552 时间:2023-08-31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绵阳校区和德阳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促进勤工助学活动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介绍

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3.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岗。

二、岗位设置申请程序

1、申请固定岗位时,用工单位需详细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附件1)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校领导审批

2、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于用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校领导审批

3、请各相关单位于94日前将填好的《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艳霞处(liyanxia@tfswufe.edu.cn)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拟用工单位申请审定核准后,上报校领导审批。

5、学校审批通过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学生发出招聘通知,学生提交简历后,按照学生填报意愿,将简历分发各用工部门,由用工部门通过面试等方式确定上岗学生

三、用工单位申报岗位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需明确岗位设置的性质、数量、工作时间、对学生能力的要求,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指标(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考核办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用工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用工单位需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

4、用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上岗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难或危险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用工单位负责对上岗学生进行工作考核,填写《 XXXX年X月XX校区XX部门勤工助学工资表》(附件5),在每月5号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每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的依据。

6、岗位有变动时,应及时报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前需与用工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三方协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用工协议》(附件3)后,方能上岗工作。

8、各用工单位要确保勤工助学工作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影响学生学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请假务工而耽误课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给学生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工作时间。

9、用工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勤工助学情况进行考核,不得虚报考勤工作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对勤工助学学生工资进行二次分配、挪用等违规操作。

联系人:李艳霞 0816-635545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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